四川师范大学
美术学院·书法学院年研究生复试安排如下:
一、考生复试准备
本次复试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以线上复试的形式完成。
(一)复试基本资格
我校复试分数线按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区线执行,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若要调整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需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论证报告,经审核通过后发布。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
①美术学复试分数线:分,单科线40/60。
②设计学复试分数线:分,单科线40/60。
③广播电视复试分数线:分,单科线40/60。
④美术复试分数线:分,单科线40/60。
⑤艺术设计复试分数线:分,单科线40/60。
美术学院书法学院艺术设计02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复试分数线:分,单科线40/60。
(二)资格审查材料准备:
复试时线上展示原件,电子版上传到考试系统,并打包发送至邮件主题:“专业名称+考生编号(15位)+考生姓名”,包括以下内容:
1、统考准考证:原件电子版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电子版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版;应届生用学生证原件电子版;
4、考生自述:PDF文档,不超过2页A4纸,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如果无法提供,提供学校网络截图也可。
6、加分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证明材料:扫描成PDF文档。
7、所有专业考生,提交相应专业创作(设计)作品5件(套)电子档,每件作品标明:作者、作品名、尺寸、种类。(作品必须为考生独立完成。考生录取进校后,提交作品原件并进行专业复核,弄虚作假及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备注:每位考生一个文件夹,内含以上7类资料的文件夹,注意命名方式。
(三)、缴费:
考生复试缴费按照网站相关提示进行,复试开始前培养单位需远程校验缴费凭证。
收费标准:元/生,加试80元/生。医院收费为准。
二、复试具体安排
1、3月28日下午17:00前,公示复试名单,联系所有考生。
2、3月29日上午11:00前,考生提交网络远程资格审查材料(邮件形式)。
3、3月29日下午2:30开始,对复试考生逐一进行远程面试条件测试及远程资格审查(网络远程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确定后通知。审查时考生需通过远程视频会议的方式展示如下材料:①初试准考证原件;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为学生证原件)。
4、3月30日上午9:00开始,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复试专业测试+复试综合面试(所有专业)。
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不多于30分钟。外语复试(听力、口语)时间一般为5—8分钟,专业复试时间一般为15—22分钟。
1.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考试时间5分钟左右,满分分,60分合格。考查考生:
①语音语调的规范,语言的流畅度;
②言语内容的丰富度,是否切题。
2.专业能力面试:
考试时间15分钟左右,满分分,60分合格。考查考生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
美术学院·书法学院美术学专业能力面试:
①美术教育方向:短文写作;
②西南美术遗产、绘画方向:专业技法表现与创作
美术学院·书法学院美术专硕专业能力面试:专业技法表现与创作。
3.综合面试:
考试时间10分钟左右,满分分,60分合格。考查考生:
①专业认知度;
②个人专业实践情况、科研能力;
③表达和礼仪,较突出的学科优势等。
三、加试科目及办法
同等学力、跨专业报考的考生需参加加试,加试科目按学校招生章程执行,加试形式为限时提交研究报告。
同等力学加试:
①专业面试;
②造型基础;
四、调剂、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复试注意事项
参考《四川师范大学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同等学力、跨专业报考考生加试科目一般不采用笔试(2门以上),加试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执行,每门满分分(不计入总分),任意1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未加试,不予录取。跨专业考生是否加试,按照招生章程执行。
五、加分标准说明
(1)学术论文加分: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等成果(署名第一)公开发表每项初试总分加1分;中文核心刊物每篇初试总分加5分;SCI、CSSCI收录期刊论文每篇初试总分加10分(上述加分可累加,但总分不超过10分)。考生加分项成果认定由培养单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必要的资料须留存一年以上备查。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3年内参考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若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不再享受初试加分。
(4)“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考试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初试总分加15分;报考其他类别专业,初试总分加10分。
以上四种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六、复试成绩公布
美术学院·书法学院各招生专业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推荐免试、第一志愿,独立排名,按方向总分从高到低排名顺序录取。
培养单位在复试开始后5天内公布复试成绩、考生总成绩、排名。
复试成绩公布时间为4月2日,本次复试仅公布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或方向)、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成绩计算方式:
①初试成绩满分为分的初试成绩满分为分的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加分项*50/72(如招生章程约定与此计算方式有异,则按招生章程约定执行)。
②初试成绩满分为分的成绩计算方式:
初试成绩满分为分的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加分项*30/43(如招生章程约定与此计算方式有异,则按招生章程约定执行)。
七、拟录取考生履行手续
(1)定向考生
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①《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定向培养协议书》(非全日制培养方式的考生均须签订,并于6月20日前将与工作单位签好的定向培养协议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寄达所在培养单位党委,逾期不再受理。
(2)非定向考生
不签订定向协议,但须在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地址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