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民族人才培养,推动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服务少数民族地区,年我省将继续开展民汉双语招生工作。民汉双语招生民族语言口语测试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及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领导下,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贵州民族大学具体承担测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
民汉双语预科招生院校:贵州民族大学、凯里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兴义民族师范学院、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六盘水师范学院6所院校。
民汉双语民族班招生院校:贵州民族大学、铜仁学院、六盘水师范学院、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所院校。
二、招生区域及报名条件
招生区域:我省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所属县名单见附件1)。
报名条件:户籍在以上招生区域,能用苗族、布依族、侗族、彝族、水族、瑶族6种民族语言其中一种流利交流的少数民族高考考生。
三、民族语言口语测试报名时间、办法及准考证打印
报名时间:5月23日至27日。
报名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本人高考报名地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民汉双语招生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报。考生须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和所报考的民族语言语种,所填信息必须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以免造成考试成绩无效。
准考证打印:考生于6月13日至17日,登录